对于那些取得积极成果的人

关于审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所有通知的指南

自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根据部令修订,医疗机构向保健中心报告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对象将变更为以下 1 至 4。
*9月26日之后,公共卫生中心只会联系需要通知的患者。

对于未通报的人员,原则上居家休养。
在“东京阳性者登记中心”登记通过这样做,我们将能够在您需要时为您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向保健所的通知]

  1. 65岁以上者(考试时65岁者为对象)
  2. 需要住院的人
  3. 那些有可能患上重病并需要新的电晕治疗药物或输氧的人

保健所からの連絡/自宅療養中の支援の流れ
点击打开 PDF (PDF: 256KB)

关于来自保健所的联系方式

我们将通过 SMS(短信服务)与您在医疗机构注册的电话号码联系。请确认保健所发送的SMS,并务必在SMS 中指定的规定的回答表格中回答您的健康状况等。保健所核对答案后,会联系需要住院的人。

如果您想住在酒店以防止在家中感染,请联系东京都住宿疗养申请窗口( 03-5320-5997 ) 直接地。

对于那些不受通知的人

在医疗机构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人、不属于申报对象的人、在东京都的免费 PCR 检测等中呈阳性的人、在健康检查中呈阳性的人办公室,通过试剂盒(*需要政府批准)如果您检测呈阳性,请在“东京阳性登记中心”登记。通过注册,您将能够从东京都政府获得必要的支持。

关于居家护理期间

治疗期的概念如下。
注意,不属于医疗机关向保健所申报的对象也同样。是。

有症状者

原则上,有症状者的治疗期为症状出现次日起7天。足立保健所或都立诊疗中心可能会在休养期间通过电话与您联系。

*自症状出现次日起 7 天或更长时间,以及症状消失后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结束治疗。不用检查就可以出去。

例 1)1 月 1 日出现症状,1 月 8 日确认无症状:1 月 9 日起可以外出。

療養期間1


例 2)1 月 1 日出现症状,1 月 9 日确认无症状时:1 月 10 日起可以外出。
療養期間2

住院者(包括入住老人设施者)

和以前一样,住院的人从出现症状的次日算起经过10天,从症状消退算起经过72小时后才可以出门。
*出现症状 7 天后住院的人有资格。截至第 7 天未住院者,与有上述症状者同疗。

例)如果 1 月 1 日出现症状,1 月 8 日未确认症状:您可以从 1 月 12 日起外出。

療養期間3

无症状

对于那些没有症状的人,治疗将在从收集样本的次日起经过 7 天后结束,与以前一样。不用检查就可以出去。另外,如果第5天通过检测试剂盒确认为阴性,从第6天开始就可以出门了。


例1)1月1日采集样本,确诊为阳性但无症状:1月9日起可以外出。
療養期間4

例2)如果1月1日采集的样本被诊断为阳性,但没有任何症状,第5天用试剂盒进行的检测被确认为阴性:1月7日起可以外出。

療養期間5

家庭治疗期间的咨询

一般咨询、医疗咨询、送餐、脉搏血氧仪租赁申请

内沙保东京0120-670-440 (24小时)
在家疗养支援中心(内沙浦东京)的向导(到外部网站连接)

关于入住酒店咨询

东京住宿疗养申请窗口03-5320-5997 (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申请住宿(链接到外部网站)

关于再次就诊医疗机构

关于检查医疗机关一览以及检查医疗机关(到外部网站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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