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高龄者医疗】医疗费变高时(高额医疗费)

如果每月共付额总额超过一定数额,超出部分将作为高额医疗费用退还。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对策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传播,我们建议您通过邮寄申请。
请将申请表邮寄至老年人资格科。
邮政地址:邮政编码 176-8501 6-12-1 Toyama Kita, Nerima-ku 练马区政府后期高龄者资格科

柜台原则上只接受申请,不作详细说明。
如果您不得不来办公室,请从以下网站查看柜台的拥挤情况,并在开放时间内访问办公室。您可以在互联网或智能手机上实时查看窗口的接收状态。

如何申请

  1. 将在治疗月份后至少四个月向目标人员发送申请表(无需事先申请)。
  2. 请向练马区国民健康保险年金课后期高龄者资格课提交申请书。

此外,一旦您申请,您的帐户信息将被登记,因此从下次开始,即使您不申请,高额医疗补助金也会在就诊月份起的 4 个月内自动转移治疗时间最短。要做。

申请期

收到申请后 2 年

计算方法

  1. 当月内就诊的门诊患者,超出最高限额的按每人支付。
  2. 如果您在同一个月接受门诊和住院服务,或者同一家庭有多个被保险人,请将上述 1 之后剩余的门诊服务共付额相加,以及每个人超过限额的金额将被支付。

注意:收入类别相当于工作收入 1、2 或 3(30% 的共付额)的家庭将收到超过所有门诊和住院共付额总和的最高金额。

高额医疗费计算例

如果是一般分类的单人家庭[共同支付限额:18,000日元]

△医院等的每月共付额
医院A(门诊):16,000日元
药店B(门诊):5,000日元

  • 计算总的自付费用。

医院A:16,000日元+药店B:5,000日元=21,000日元

  • 计算支付金额。

自付额合计:21,000 日元 - 自付额上限:18,000 日元 = 3,000 日元(△月的高额医疗补助金)

自费限额

支付 30% 的人的每月自付限额
收入类别 门诊+住院(每户)

相当于工作年龄 3 的收入
690 万日元或以上的应税收入

252,600 日元 + (100% 医疗费 - 842,000 日元) x 1%

(多次 140,100 日元 * 注 1)

相当于工作年龄 2 的收入
380 万日元或以上的应税收入

167,400 日元 + (100% 医疗费 - 558,000 日元) x 1%

(多次93,000日元*注1)

相当于工作年龄 1 的收入
145 万日元或以上的应税收入

80,100 日元 + (100% 医疗费 - 267,000 日元) x 1%

(多次 44,400 日元 * 注 1)

支付20%的人的每月自费限额(2022年10月1日之后)
收入类别 门诊病人(每人) 门诊+住院(每户)
一般 2

6,000 日元 +(100% 医疗费 - 30,000 日元)x 10%
或 18,000 日元,以较低者为准
(年度上限 144,000 日元 * 注 2)

57,600日元

(多次 44,400 日元 * 注 1)
支付 10% 的人的每月自付限额
收入类别 门诊病人(每人) 门诊+住院(每户)
一般(2020 年 10 月 1 日之后的一般 1)

18,000日元

(每年上限为 144,000 日元*注 2)

57,600日元

(多次 44,400 日元 * 注 1)

第2类
・不属于第1类的住民税免税家庭
¥8,000 ¥24,600
第1类
・居民免税家庭,所有家庭收入为0日元(公共养老金收入扣除额为800,000日元,工资收入扣除计算的就业收入后额外增加100,000日元)
・那些免除住民税并领取高龄年金的人。
¥8,000 ¥15,000

注1:最近12个月内,包括就医月份,如支付三次高额医疗费用,则从第四次起(多次适用)申请最高金额。但按“门诊(每人)最高金额”支付的金额不计入多次适用次数。此外,对于收入与在职人员相当的参保人员,即使只有个别门诊属于“门诊+住院(每户)”的限额,也计入适用次数。
本次多次受保次数不包括医疗保险(外都道府县75岁以上老人医疗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健康保险、互助)的受保次数。
注2:请参考“年度门诊医疗费用变高[高额医疗费用(门诊年度合计)]”。

减轻自费率为“20%”的人的负担(考虑措施)

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3年内,共付额为“20%”的患者,为防止共付额突然增加,实行门诊医疗。增加负担金额的上限为每月 3,000 日元,超出上限的金额将作为高额医疗费退还。 .

请注意以下几点

  • 按月份(日历月)、个人、医疗机构计算。(即使一次支付多个月的医疗费,也按每个治疗月计算)
  • 即使在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医疗和牙科也是分开计算的
  • 计算时只计算保险范围内的金额,不包括保险范围之外的住院餐费和加床费。
  • 当月中旬满75岁当月(不含1日出生者)的共付限额为您之前参加的医疗保险和新参加的老年医疗保险。这两个限额计划的每个减半(限制适用于个人)。

如因检查支付机构检查而减少医疗费用的,可不计入计算。

年门诊医疗费变高时【高额医疗费(门诊年合计)】

计算期内(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自费率为10%或20%的门诊患者(见下文“注释”)(每人)超过144,000 日元,超出部分将作为高额医疗费支付(门诊每年合计)。

  • 原则上,如果您申请过高额医疗补助(月度)或门诊年度总额(每年),则无需申请。
  • 如果您需要重新申请,我们会在每年 2 月左右向您发送地区间联合会的申请表。收到后,请将其提交给练马区(后期老年人资格科) ).

请注意

  • 计算周期的基准日原则上为7月31日。但是,如果资格在计算期间的中间丧失,则为丧失日期的前一天。
  • 对于在计算期间领取高额医疗补助(每月)的人,该金额将从共付额中扣除。
  • 计算期间共付额比例为“30%”的月份的自费金额不计入计算。

联系我们

区民部国民健康保险年金课后期高龄者资格课组织内容
电话:03-5984-4587(直通)传真:03-5984-1212
这向负责部门发送电子邮件

本文ここまで
サブナビゲーションここから
返回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