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高龄者医疗】特定疾病医疗证明的发行

通过在医疗机构窗口出示“特定疾病治疗证明”,每个医疗机构的特定疾病共付额最高为每月 10,000 日元。
新加入高龄高龄者医疗制度(75 岁,被认定为残障人士)或从东京都以外迁出,持有特定疾病治疗证明书的人需要继续申请。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对策

为了防止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传播,我们建议您通过邮寄申请。
请将申请表和所需文件邮寄至老年人资格科。
邮政地址 6-12-1 Toyama Kita, Nerima-ku 176-8501 练马区政府后期高龄者资格课

一般情况下,柜台只接受申请,不作详细说明。
如果您不得不前往柜台,请通过以下网站查看柜台的拥挤情况,并在开放时间内访问办公室。您可以在互联网或智能手机上实时查看窗口的接收状态。

对象疾病(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特定疾病)

・需要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
・某些先天性凝血因子异常(血友病)
- 因使用凝血因子产品(由于血液制品)导致的 HIV 感染

关于申请和手续

邮寄手续

请在特定疾病证明申请表上填写必填项目,并附上以下所需材料,邮寄给后期老年人资格认定负责人。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176-8501 练马区丰玉北 6-12-1 练马区政府后期老年人

窗口手续

请携带以下必要文件到后期高龄者资格认定课(区政府本馆 2 楼“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窗口”)申请。

所需文件

初次申请或加入前申请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时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特定疾病证明申请所需文件
应用类别所需文件
初次申请者
  • 老年医疗特定疾病证明医师书面意见
  • 老年后期医保卡(邮寄可复印件)

继续申请

  • 加入高龄者医疗制度前的健康保险证(国民健康保险、社会保险等)复印件
  • 加入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前的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社会保险等)出具的“特定疾病就医证”复印件
  • 老年后期医保卡(邮寄可复印件)

下载申请表等

关于特定疾病诊疗证明书的再发行

《特定疾病医疗证明书》遗失、污损、毁损的,请申请补发。
新的特定疾病疗养证明书原则上会在通知之日起约 1 周内邮寄(平信)到在留卡上记载的地址。
希望当日发放的情况下,请事先与国民健康保险年金课后期高龄者资格课联系电话:03-5984-4587(直拨)
想要查询更多的信息《[高龄者医疗]健康保险证遗失时(补发申请)》请看页面

询问

市民部国民健康保险年金课高龄者资格课转到组织详细信息
电话:03-5984-4587(直拨)传真:03-5984-1212
给这个部门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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