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

污染相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

系统概览

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是根据《公害健康损害赔偿法》,对因空气污染等影响而遭受健康损害的人进行赔偿的制度。目的是通过提供医疗津贴和伤残补偿费用,并通过开展必要的受害者福利项目,及时公平地保护健康受损的受害者并确保他们的健康。出生于 1974 年。
此外,板桥区于 1975 年 12 月 19 日被指定为 1 级区域(大气系统)。由于指定区域于 3 月 1 日被取消, 2019年,我们不再接受新的认证申请。

目标疾病(已证实的疾病)

  1. 慢性支气管炎
  2. 支气管哮喘
  3. 喘息性支气管炎
  4. 肺部呕吐

及其后遗症

目标

因上述疾病已领取污染病历者(无新申请)

补偿福利详情

对于那些拥有 Pollution Medical Techobook 的人,我们正在审查认证更新并支付补偿金。
补偿福利的类型如下。 (详情请联系我们。)

1 医疗福利和医疗费用

∀与医生提供的医疗护理和治疗相关的福利。因被认定的疾病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只要出示污染病历,原则上就可以免费接受被认定的疾病的治疗等。

2 残疾补偿费

提供作为对与认证疾病相关的某些残疾造成的损害的补偿。残疾程度为 3 级或以上的人有资格获得补助。

3 医疗津贴

‖为了支付与住院和门诊相关的交通费等杂项费用,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支付。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下面的关于医疗津贴。)

4 遗属补偿

‹ 如果因经证明的疾病死亡,将按照一定的要求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5 死者家属一次性补偿

‖在没有被认定为疾病死亡的遗属且没有可领取遗属抚恤费的遗属的情况下,对一定范围内的遗属一次性给予抚恤金.

6 丧葬费

‖如果因经证实的疾病死亡,将向主持葬礼的人支付费用。

更新认证

持有Pollution Medical Techobook 并希望继续受此系统覆盖的人员必须在认证期(3 年)结束前申请更新。。此外,如果您因被认定的疾病治愈等原因不再需要受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保障,请通过手续表明您的意向。
月底,即认证有效期结束前4个月,我们将向属于此类的人员发送“认证更新通知”。 如果您的认证过期而没有申请更新,您将失去认证。请注意,您不能重新认证。

查看失败程度

残疾补偿费的领取者(残疾程度从特殊到 3 级的人)必须每年审查一次他们的残疾程度。在审查截止日期前四个月,我们将向符合条件的人发送“残疾程度审查”。请注意,如果您迟交文件以供审核,将因无法确定伤残程度而暂停支付伤残赔偿金
此外,即使您目前没有残疾等级,如果您的健康状况恶化,您也可以随时申请修改您的残疾等级。 (重新申请)
另外,如果已经有伤残等级的人病情恶化,可以随时申请修改伤残等级。 (修订请求)

其他程序
更改 所需文件
地址更改
  • 地址、姓名等变更通知
  • 污染医学笔记本
  • 居住证
注意:如果您在板桥区外更改地址,请先联系污染健康科。
名称更改
  • 地址、姓名等变更通知
  • 污染医学笔记本
  • 个人证明书(户籍摘录)
当污染医学笔记本损坏或丢失时
  • 补发申请表
  • 可以验证您身份的文件
更换医疗保险卡
  • 保险卡报告
  • 新医保卡复印件
通知金融机构变更 账户转账变更通知
他死的时候 请联系污染卫生科(需要规定程序。)

注1:如有上述变更等情况,需要通知我们,请及时办理手续。
注2:各种通知表格可点击下方附件文件名称下载。

医疗津贴

医疗津贴将根据认证人员的要求支付。除了因确诊疾病住院和门诊就诊(包括在线和远程问诊)外,家访和家访护理也纳入医疗津贴范围。此外,如果您因指定疾病以外的疾病住院(其他疾病住院),如果您接受指定疾病的治疗,就诊次数将被计算在内。可以从接受医疗护理的次月的第一天开始提出索赔。奇数月月底前收到账单的,偶数月15日(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提前支付)医疗津贴。如需申请,请在以下附件中的“医疗津贴申请表”中填写必要项目并提交。除邮寄外,还请提交至保健所 1 楼公害健康科或各保健福祉中心。

付款条件(适用于所有人)

  1. 一个月内因确诊疾病住院1天以上,或出院(包括因其他疾病住院、出诊、上门护理)4天以上者更多天。
  2. 通过检查患者的医疗机构向板桥区发送医疗费明细表,确认住院天数和门诊天数时。

注释

  • 即使您向我们发送医疗津贴账单,如果您不符合支付条件,我们也无法支付给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退回发票。
  • 如果医疗机构延迟提交医疗费用报表,付款可能会延迟。
  • 如果自接受治疗的次月起已过去两年,则不能申领医疗津贴

流感疫苗接种费用补贴

我们将补贴流感疫苗的共付额。

您可以在每年的 4 月 2 日之前申请从 10 月 1 日到次年 3 月 31 日的疫苗接种(必须到达)。

详情请见下方附件。

用于医疗机构和配药药房

请查看以下页面了解如何索取污染医疗费和污染配药费的信息。

<查询和提交>
板桥区预防课公害健康科
〒173- 0014 32- 15 Oyama Higashimachi, Itabashi-ku, Tokyo
电话 03-3579-2303(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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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询价

健康与生活方式部预防科公害健康科
东京都板桥区大山东町 32-15 号板桥公共卫生中心 173- 0014
电话:03-3579-2303 传真:03-3579-2345
请使用专用表格联系健康生活预防措施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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