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感染

自2020年9月26日起,限制可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人数。
保健所只会联系保健所医生通知的人。那些不属于[2。疫情通报未覆盖人员的休养方式】

COVID-19 检测呈阳性的人

疫情通报范围内(疫情通报对象)

目标

  1. 65 岁及以上
  2. 需要住院的人
  3. 孕妇
  4. 有加重风险,需要新冠治疗药物或吸氧者

(注)住院、加重风险和治疗由医生决定。

医生向公共卫生中心提交疫情报告

治疗方法

公共卫生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您联系。杉并保健所会根据症状决定治疗方法。

有以下三种类型。见 [1。疫情通报对象的康复方法]。

  1. 住院
  2. 住宿待遇
  3. 家庭护理

不属于报告范围的

目标

不属于暴发报告对象者(上述1~4)

医生没有向公共卫生中心提交疫情报告

治疗方法

在感染风险高的休养期居家休养(休养期见【3.关于发病和治疗结束的日期】)。
如果您在治疗期间需要支持,请在东京阳性者登记中心登记。
即使您没有在阳性者登记中心登记,如果您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任何疑虑或在治疗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您也可以咨询 Uchisapo Tokyo。
参见 [2.疫情通报未覆盖人员的休养办法】。

显示通知概念的图表

発生届の考え方を示す図

1。疫情通报对象者的休养方法

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并由医生通知保健所的​​人,将视情况接受在家治疗、住宿或住院治疗。

家庭护理

症状较轻或无症状的 将在家中接受治疗。在居家护理期间,以下机构会根据您的年龄和情况进行跟进。
在家休养时的注意事项、紧急情况下的救护车呼叫指南等请参考东京都主页。

无症状或有基础疾病但服药稳定者

东京都随访中心将进行健康观察。
详情请参阅东京都政府网站。

高危人群,如老年人或有基础疾病的人

杉并区家庭护理支援站进行健康观察。
在休养期间,您每天都会接到居家护理支援站的电话,询问您的身体状况。通过电话确认您的身体状况后,如有必要,我们将提供在线医疗、住院咨询等。

需要上门护理进行健康观察的人群,如需要护理的老人

病房签约的家访护理站护士每天通过电话进行健康观察。

医疗机构健康观察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进行诊断和检查的医疗机构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居家护理对象进行健康观察。
如果您正在接受医疗机构的健康观察,诊断时会接受医疗机构的指导,因此请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在家进行休养。

住宿待遇

在家中有感染风险的轻度或无症状人员 可以申请住宿。
详情请参阅东京都政府网站。

住院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根据其他情况认为需要住院治疗的人员,将予以住院治疗。公共卫生中心将协调往返医院的交通。住院是根据传染病法推荐的住院治疗,住院和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公费负担。

2。非疫情通报对象的补救措施

休养期间需居家休养等。关于休养期,见下一节[3。关于发病日期和治疗结束日期],请自行核实。

那些在治疗期间寻求支持的人(东京阳性登记中心)

那些希望在治疗期间获得支持的人必须在东京阳性登记中心登记。

治疗期间的支持详情

  • 使用 My HER-SYS 进行健康观察
  • 运送杂货和脉搏血氧仪
  • 在首都的住宿设施(酒店等)休养

如何注册

注册需要基本信息(姓名、年龄、地址等)、身份证照片以及以下内容。

  • 如果您在医疗机构被告知您是阳性:表明您已被诊断为阳性的文件
  • 如果测试套件呈阳性:测试结果的图像(将其作为图像保存在智能手机等上)

(注)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注册或无法使用智能手机,请联系 Uchisapo Tokyo。

治疗期间不希望得到支援者的咨询(Uchisapo Tokyo)

如果您不想在治疗期间获得支持,则无需 向东京阳性登记中心 登记。
如果您在治疗过程中有任何疑虑或问题,请咨询 Uchisapo Tokyo

咨询内容

  • 家庭治疗和一般咨询期间对身体状况的焦虑
  • 在东京阳性者登记中心登记时遇到困难时的咨询
  • 外卖及脉搏血氧仪租赁相关咨询

Uchisapo Tokyo
电话:0120-670-440 全天 24 小时开放

3。关于开始和结束治疗的日期

开始日期

发病日期是指日开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
如果您没有症状并且已经过测试,测试当天将是发病日期

完成治疗(厚生劳动省规定的完成治疗标准)

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进行了以下更改。

(1) 有症状者(住院者除外)

如果从发病之日算起7天为第0天,如果症状消退已经过了24小时,则从第8天开始可以取消。
如果第7天症状没有好转,症状好转24小时后可以取消。
(注)但是,在 10 天过去之前,请自行检查健康状况,例如测量体温,与老年人等重病高风险人群接触,使用感染风险高的地方、晚餐等。请采取避免和戴口罩等自愿感染预防措施。

1 症状がある方(入院している方以外)の療養期間の図

(2) 住院或在老年设施中的人

如果自发病之日起已过10天为第0天,且自症状消退已过72小时,则可从第11天起取消。
如果第10天症状没有好转,症状好转72小时后可以取消。

2 入院している方(高齢者施設に入所している方を含む)の療養期間の図

(3)无症状者(无症状病原体携带者)

如果样本采集日期为第 0 天已经过去 7 天,则可以在第 8 天取消治疗。
(注)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症状,则该日作为第0日处理,与上述“1”相同。

(注)如果用药事批准的抗原定性检测试剂盒在第5天确认为阴性结果,5天后(第6天)可取消等待期。此外,如果第 6 天确认为阴性,则可以在同一天取消待机。
但是,在7天之前,请避免检查自己的健康状况,例如测量体温、接触老年人等重病高风险人群、使用感染风险高的场所、外出就餐等, 戴口罩等彻底的自主感染预防行动。

3 無症状の方(無症状病原体保有者)の療養期間の図

(4)关于在疗养期间限制外出

症状消失24小时后,或无症状者,应仅短时间外出或与他人交往,出行时不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彻底采取自主感染预防措施的前提下,例如与他人交往时戴上口罩,可以在最低限度的必要范围内外出,例如购买杂货。

治疗结束时,无需进行检测确认阴性结果(保健所不提供检测信息,也不出具证明书以确认或证明阴性结果。 )

4.居家休养或留宿人员工作限制通知

2020年2月9日,厚生劳动省发布通知称,如果阳性者配合不工作,则无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8条限制就业。 .
与此相一致,我们暂时不会向 2022 年 2 月 9 日之后被诊断出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且正在家中或住宿设施中休养的人发出通知。对于在医疗期间在医疗机构住院的人员,我们将继续发送限制工作通知和住院通知。
此外,如果您需要向保险公司等提交文件,将根据要求发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患者治疗信息声明”(参见下面的[5.治疗证明]。参考)

5。医疗证明

如果被医生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并正在接受治疗的人正在从他们加入的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我们将要求他们出示治疗证明. 你可能是
如有需要,请参阅以下链接。
(注)2014年9月26日以后,只能向经医生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属于疫情通报对象的人员发放就医证。不能向不符合发生通知条件的人发放。请使用可用作替代文件的文件,例如医疗声明。

6。密切接触

如果您与接触感染者超过 15 分钟而没有采取必要的感染控制措施(如戴口罩)的人生活在一起,并且保持您的手可以接触到的距离(以 1 米为基准) ,你是密切接触者。它可能会成为。请联系那些被认为是感染者丰富联系人的人。

另外,请参考下面的链接。

7。后遗症

无论感染时有无症状,即使在感染恢复后,各种症状也可能被视为后遗症。这种后遗症在所有年龄段都有发生,20 多岁和 30 多岁的人中有很高比例出现这种后遗症。
[后遗症示例] 强烈不适、味觉/嗅觉障碍、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发烧、脱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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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查询

Suginami Public Health Center Health Prevention Division Infectious Disease Section
5-20-1 Ogikubo, Suginami-ku, Tokyo 167-0051
电话:03- 3391- 1025(直拨)传真:03-339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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