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利用特别儿童抚养津贴、特别残疾津贴等公款领取账户

从2023年1月起,可以指定公款收款账户作为特殊儿童抚养津贴、特殊残疾津贴、残疾儿童福利津贴和过渡福利津贴的汇款目的地。

如果指定公款收款账户作为特殊儿童抚养津贴、特殊残疾津贴、残疾儿童福利津贴和过渡福利津贴的转账目的地,则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账户证明(复印件)存折等)申请津贴时,无需提交或输入账户信息。

(注意)

  • 即使在Mynaportal上注册了公款领取账户,如果不提交“特别儿童抚养津贴汇款账户申请书”或“特别残疾人津贴汇款账户申请书”,则无法领取公款”。它不会记入您的帐户。
  • 由于公款收款账户的注册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距离津贴支付日的时间太短,可能无法进行转账。
  • 在某些金融机构注册账户时,可能需要长达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账户注册。详情请参考以下需要比平时更长的时间完成数字代理公款收款账户注册的金融机构。

关于此页面的查询

福利部残疾人福利办公室
1-3-40 Izumi-cho, Suita-shi, Osaka 564-8550 (1st Floor, low-rise building, 115 /116 window)
电话号码:
【补助(手册、津贴等的发行):116】06-6384-1347
【补助(残疾人医疗、自立支援医疗) :116] 06-6170-4816
[总务:116] 06-6384-1347
[基本咨询/护理津贴支付决定:115] 06-6384-1348
[支付管理:115] 06-6384-1346
[计划:115] 06-6384-1349
传真号码:06-6385-1031
请使用专用表格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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